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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註冊報告(摘要八)——後續利用的初步計劃
2006年04月05日

  世博網編者按:《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註冊報告》于2005年12月1日獲得國際展覽局第138次成員國代表大會通過後,引發了海內外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上海世博會註冊報告是一份關於上海世博會整體實施方案的法律文本,也是籌辦上海世博會的基礎綱領,今後籌辦世博會的所有工作過程,就是實踐和履行註冊報告內容的過程。為了方便海內外社會各界人士全面地了解註冊報告,世博網現將註冊報告摘要發表。以下是“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註冊報告(摘要八)——後續利用的初步計劃”。   

  上海世博會後續利用的關鍵是要對5.28平方公里的世博園區有一個清晰明確的功能定位和會展前後的安排。根據上海城市佈局調整總體考慮和黃浦江兩岸開發規劃,經過籌辦期間的建設和會後的再次開發,世博會場址將成為21世紀初上海城市又一具有標誌性的中心區域,並具有現代化國際性文化交流和商務服務中心的功能,將成為特大型城市中心城區開發和再造的典範。世博會後續利用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場館的後續利用;二是土地的再次開發;三是新增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繼續發揮後續效用。

  1)後續利用的原則

  1.1)服務城市總體發展戰略的原則

  以上海城市總體發展戰略為指導,分析現有的城市功能和設施,以世博會會中會後填補目前城市功能的空缺,使園區後續利用符合總體發展的需要。世博會將形成的包括大規模交通體系和各類建築、設施等有形資源和巨大的社會效益帶來的無形資源。充分考慮兩種資源的積累在後續利用階段中的有效利用。

  1.2)主題服從原則

  上海世博會以“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為主題,充分剖析這一主題的寓意和內涵,並將主題的深化體現在整個世博園區的規劃之中,這一主題將貫穿于整個世博園區規劃的全過程,後續利用研究也是建立在這一基本的主題和理念之上。上海世博會不僅僅是6個月的世博慶典,更是未來60年不落的全球盛會。必須繼續體現和弘揚這個主題,使該地區成為上海城市的功能和形象得以提升的標誌性區域。

  1.3)地段特徵原則

  世博園區地處浦東國際機場和虹橋機場連線的中點,環抱黃浦江。北鄰南浦大橋,西鄰盧浦大橋,南有徐浦大橋;東北毗鄰陸家嘴金融中心;結合洋山深水港及外高橋組成的物流中心。在交通、金融、物流等各個方面都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這保證了世博園區後續利用以“國際貿易功能”為核心的區位可能性和操作可行性。後灘所具有的形態特徵可以類比陸家嘴,將上海城市的“國際貿易功能區”定位於此,是極為合理的。根據這一定位與規劃,上海世博會結束後,一個全新的貿易中心區將轉型誕生。

  1.4)經濟技術可行性原則

  通過對上海世博運行的會前、中、后土地價值的綜合比較分析,合理的經濟運作,前期的投入在會中、會後得到充分回報。真正留給上海人民,留給中國的會後價值,是上海世博會最終的一個價值認定。成功地舉辦上海世博會就要用後續利用來指導前期規劃和運作,充分實現世博會的預期價值。從經濟和技術層面,保證上海世博會的最終價值目標的真正實現。

  1.5)彈性原則

  上海世博會的後續利用規劃遵循的彈性原則。根據城市發展的時代特徵,預留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空間,可以保證後續開發與城市發展緊密結合。有利於爭取後續利用的綜合效益的最大化,也有利於在後續開發中爭取較為主動和靈活的開發時序和空間架構。

  1.6)城市文化延續與復興原則

  會後的世博園區將成為上海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體現上海作為全球化城市的高品質城市生活,更體現獨特的上海城市的文化特徵與精神。

  2)世博會場館與建築後續利用規劃

  2.1)新建、改建建築

  上海世博會結束後,部分具有特色的建築及大型場館設施將予以保留。

  根據國際展覽局的規定和歷屆世博會的慣例,所有的外國國家館均為臨時性建築,在世博會結束之後,分配給參展者的場地應恢復其原狀。上海世博會的組織者鼓勵參展國在建造本國展館時,圍繞本屆世博會的主題,充分體現各國文化特色及其城市建築風貌。組織者已充分關注到部分國家有建造永久館的良好意願,將依據相關參展方的參展方案、展示內容、技術要求,並考慮後續利用的合理安排,同有關參展方在具體參展事務的磋商中認真協商永久館事宜。

  獲得保留的外國獨立展館,將是符合21世紀綠色和環保的時代主題,凸顯綠色、環保、健康和節能特色,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的可持續性發展,成為展示設計與生態相結合的典範之作。在建造上充分展現新材料、新技術、表達材料結構技術的新成果。建築材料應為易於組裝、拆卸的環保建材,為今後的遷建工作提供技術和經濟的可能性。

  A片區的中國館將永久保留,成為中國與國際展覽局合作舉辦2010年世博會的標誌。

  B片區的主題館為世博會期間的臨時性建築。公共活動中心會後將作為一流的大型會議中心。演藝中心在會後將繼續作為各國文化交流的重要場所。

  D片區的江南造船廠原址保留建築群,將結合後續利用規劃,改建為以大型工業博覽展示和文化交流為主導功能的近代工業博物館。

  E片區的世界博物博覽館及其附屬設施在會後將留給上海一個世界級的文化和展示研究中心。

  世博村綜合已有的建設現狀和景觀現狀,充分考慮後續利用,規劃定位為以酒店式公寓功能為主,服務設施配套完善,綜合商業、旅遊、娛樂休閒等各種功能于一體的城市綜合性社區。

  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規劃應充分結合世博會園區的後續利用規劃,通過保留、改造和拆除等方式成為世博會園區後續利用的有機組成部分。

  2.2.)保護、保留建築

  考慮園區現有建築的狀況以及世博會總體規劃佈局的要求,針對建築的保留目以及建築本身的價值差異,將採用不同的保留方式。本次規劃將紅線範圍內保護保留建築分為三類:保護建築、保留歷史建築、辦展期間保留建築。

  a.保護建築

  法定保護建築,同時也是永久保留建築,包括文物保護單位和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園區內已列入上海市第二批優秀歷史建築名單的優秀建築共七處。

  b.保留歷史建築

  在建築風格、建築結構、建築裝飾、人文歷史等方面有明顯特色的歷史建築。該類建築也屬於永久保留建築。

  c.其他保留建築

  在建築結構與形式方面符合世博會期間對於會展空間或配套服務設施需求的建築。該類建築在世博會後根據實際情況再決定是拆除還是保留。

  3)土地再次開發

  3.1)規劃結構

  世博園區土地的再次開發需要根據這一地區的功能定位,結合未來發展加以綜合考慮。對外文化交流是上海重要的城市功能之一,也是體現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窗口,但目前上海的文化活動設施與其他國際大城市相比,仍有較明顯的差距,特別是缺乏大型綜合性的文化設施。而隨著外國駐上海領事機構和商務代表機構逐年增加,隨著現代服務業的加快發展和國內外各類機構進一步集聚上海,這種矛盾將越加顯現。考慮到上海中心城區將實行“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增加公共綠地面積,減少容積率、減少建築總量”方針,對上海甲級寫字樓的需求將持續增長,呈現供不應求的局面。世博園區將依託“世博效應”,結合上海對外文化交流、商務服務設施的需要,通過土地再次開發,真正把世博園區發展為上海未來的國際文化、外事、商務和旅遊休閒的綜合功能區域,同時配套建設部分住宅。

  規劃從“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立意出發,構建一個真正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城區,並同現有的城市肌理充分融合,與周邊的城市生活融為一體。

  世博會區域後續利用的城市空間結構格局,通過一條城市功能軸,沿西藏南路向北,通達上海的行政中心和商業中心——人民廣場,通過西藏南路和軌道交通8號線的交通軸,在城市空間結構上,保證該區域與城市中心的緊密聯繫。

  保留世博園區內的世博廣場與世博軸,會後成為市級公共活動中心與戶外的集會與表演娛樂中心。有選擇地保留廣場群與景觀步行通廊,適當改造縮小用地規模,保留廣場中的餐飲娛樂設施,會後成為地區公共活動空間系統。演藝中心和文化廣場將成為該區域城市活動的絢麗舞臺,成為永不落幕的文化盛宴。

  3.2)功能佈局

  (1)世博會地區將建設以國際貿易為主導城市功能,輔以會議展覽、文化交流、旅遊休閒、商務貿易等功能。

  (2)圍欄區內保留的永久性設施相對集中,位於盧浦大橋與世博軸之間。保留區浦東作為未來博覽會展中心,浦西作為文化交流中心。

  (3)會後再開發用地集中于三大片:一片位於浦東盧浦大橋以西,作為城市發展儲備用地;一片位於白蓮涇與世博軸之間,作為城市的商務綜合開發區;一片位於浦西世博軸線東側,作為城市居住綜合開發區。

  4)新增基礎設施的後續利用

  新增的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在展後將繼續發揮其後續效用,成為支撐上海建設“四個中心”框架的有機組成部分,以滿足大型城市2000萬人口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需要。

  4.1)城市公共綠地

  a.保留濱江綠洲成為世博公園,濱江大型公共綠地會後保留成為上海市的大型公共開放空間。

  b.保留兩條濱江綠帶,完全保留為舉辦上海世博會建設的沿黃浦江的兩條濱江綠帶,會後作為浦江兩岸開放空間的組成部分。

  c.部分保留通向濱江的楔形綠帶,結合會后土地的再開發,加強兩岸與黃浦江的聯繫,增大城市與自然的接觸面,提升沿江土地的價值。

  4.2)公共服務配套設施

  a.國際貿易區

  國際貿易中心的服務配套設施,將以滿足商務、會議、展覽、活動等各項功能為先導,確保整個區域的所有功能正常而有效的運作。

  b.地區商業網路

  為確保世博會後該地區的居民高品質生活,將在原有城市級公共配套服務措施的基礎上,更好地完善地區商業網路配套設施。在空間上做到合理佈局,在建設時序上保證同步協調。

  5)後續利用規劃建設開發時序

  a.前期規劃與審批(2008年至2010年)

  2008年,完成後續利用開發項目總體規劃並報相關部門審批。

  2009至2010年,完成詳細規劃階段工作,並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b.單體項目設計階段工作和局部地塊臨時性建築拆除工作(2010∼2012年)

  c.主要工程建設(2012年至2020年)

  2012年至2020年,全面建設主要工程項目。

  2020年,完成主要工程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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