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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上海館主題策劃方案有獎徵集公告
2008年04月28日

   一、主辦單位

  中國2010年世博會上海館籌建辦公室   

  二、徵集內容

  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上海館參展主題,主題表現策劃方案   

  三、徵集要求

  1、主題及主題表現創意要求:

  (1)符合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主題,即“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2)符合國際展覽局的規則和世界博覽會的宗旨,即體現理解、溝通、融合、交流的精神。

  (3)上海館主題的表現必須符合上海世博會的主題和副主題,充分體現上海城市精神,展現上海城市形象;要有選擇性、有針對性地體現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經濟的繁榮、城市科技的創新、城市社區的重塑、城市和鄉村的互動中的一點或者幾點以及從中所折射出上海的風采和魅力。

  (4)上海館應區別於國家館、主題館、其他地區館,彰顯個性,並符合海內外參觀者的欣賞習慣。   

  2、策劃方案內容要求

  每份策劃方案應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上海市對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主題的理解。

  (2)上海市參加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的目標。

  (3)上海市的參展主題和選擇該主題的理由,比如主題的啟發性、創意性、以及是否具有廣泛的認同性。

  (4)上海市的參展主題表現內容與形式說明,比如主題的內涵、可展示性、以及具體展示點的描述。

  (5)展示和活動的初步策劃方案。

  其中:

  參展主題要求在漢字15字以內(中英文對照),文字簡潔明確、無歧義,對主題表現的內容和形式說明應在3000—5000字,其餘部分不限字數;展示和活動的初步策劃方案可以配圖或者動畫、視頻等多媒體形式加以說明。   

  3、提交文件內容要求

  (1)上海館主題表現策劃方案十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十五份)。

  (2)應徵報名錶(標準格式見附件一)。

  (3)原創承諾書(標準格式見附件二)。

  (4)應徵機構、團隊或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5)方案創作人員名單、職稱資歷及從業經歷簡介。

  其中:

  上述(2)、(3)、(4)、(5)四項應包含在正本中,副本中不得出現任何與應徵單位有關或者帶有暗示性的標誌和文字。   

  4、提交文件格式要求

  (1)上海館主題表現策劃方案文本規格為A4尺寸,採用膠裝裝訂,不得活頁裝訂。

  (2)方案及其他附屬材料應刻錄在光碟內,隨材料提交。

  (3)報名錶、承諾書上應徵單位應分別加蓋公章,應徵個人應簽名並提供有關身份證明。報名錶和承諾書均可從“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官方網站(http://www.expo2010china.com/)”及“東方網(http://www.eastday.com/)”上下載。

  (4)所有應徵文件及其附屬材料除本公告有要求外均應用中文表述。   

  四、徵集時間

  徵集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08年6月6日。

  各參與徵集的單位與個人應在2008年6月6日17:00前將作品遞交至中國2010年世博會上海館籌建辦公室(具體地址見聯絡方式)。   

  五、徵集範圍

  在中國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文化創意、公關廣告、展示設計、規劃建設、新聞傳媒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等研究機構。

  在中國享有合法公民權,熟悉文化創意、公關廣告、展示設計、規劃建設、新聞傳媒領域事業的個人。

  主辦單位鼓勵各種類型單位和個人取長補短,構建聯合團隊。   

  六、方案評審

  主辦單位將根據上述要求選擇出有效文案,有效文案方可參加評選。

  本次方案徵集的評審工作將由中國2010年世博會上海館籌建辦公室組織成立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由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及上海市有關部委領導組成。評審委員會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有效文案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在有關媒體上公佈。   

  七、獎勵辦法

  一等獎一名:獎金10萬元

  二等獎二名:獎金各3萬元

  三等獎五名:獎金各0.8萬元

  所有參賽者提交有效文案後將獲得由主辦單位發出的回復函;所有入圍者將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上海館主題陳述方案入圍證書;所有獲獎者將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上海館主題陳述方案獲獎證書。  

  八、注意事項

  1、所有應徵者必須是應徵方案的合法擁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權利。如有侵權情況發生,由應徵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對獲獎方案擁有無償展示權、使用權和修改權。一經採用,著作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設計者享有署名權。

  2、應徵方案的獨創性及表現內容,受中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保護。

  3、應徵方案一經提交,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公開徵集公告的所有約定。

  4、主辦單位對包括本公告在內的本次徵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徵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5、因郵寄原因、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應徵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對於本公告內容發生爭議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7、以上公告中未盡事宜請向中國2010年世博會上海館籌建辦公室諮詢,主辦單位不再統一安排答疑時間。

  8、應徵者請自留底稿,應徵方案恕不退還。  

  九、參考資料

  有關世博會的參考資料,請至國際展覽局網站(www.bie-paris.org)及上海世博會官方網站(www.expo2010china.com)查詢。

  有關上海世博會主題內容手冊和主題內容指南,請至上海世博會官方網站<資料中心>下載

  有關上海市的參考資料,請至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中國上海(http://www.shanghai.gov.cn/)查詢。    

  十、聯絡方式  

  中國2010年世博會上海館籌建辦公室   

  郵件投遞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7號   

  郵編:200031   

  電話:64453003   

  傳真:64450942   

  

  中國2010年世博會上海館籌建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來源:世博網  
附件下載:
  • 承諾書.doc
  • 報名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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